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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9

近日,为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领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各地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所推荐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3. 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其他所在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4.未被列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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