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国家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会议要求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涉及评价质量、收费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表示,“这次改革就是把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步取消。所谓分步取消,就是要全部转换,时间大概是一年。”汤涛说,职业资格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过多过滥和影响了就业创业。他指出,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协调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经报国务院同意,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
“一年周期,也就是2020年。今天是我们统筹推进这项工作开始起步、开始发力的时间节点。”汤涛说。
他介绍,职业资格制度是1994年开始建立的。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另一类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按性质又分两类,一类叫准入类,一类是水平评价类。水平评价类主要是涉及的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确实需要,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评价。
在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方面,汤涛表示,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而水平评价类,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谈及如何加强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监管,确保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时,汤涛指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最主要的考虑是在监管问题上。要依托社会公开遴选的、有影响力的、有质量的、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
“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稳妥做好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和转变工作。从过去发证到现在不能发证了,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调整为以质量监管为主,这涉及到人员安置或者转行、职能调整。”汤涛说。